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只涉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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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00-A-00200-140000-01 | 实施编码/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4000001230116982140115058W0001 |
权力部门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对象 | 法人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涉及收费 | 收费标准 | 不涉及收费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可网上办理 | 是 |
是否一窗办理 | 否 |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 否 |
是否就近办 | 是 | 是否一次办 | 是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全程网办) | 到现场办理次数 | 0次 |
咨询电话 | 0351-7731456 |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 0351-7731315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 | 是 | 结果名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结果样本 | 选址意见书(2).jpg |
1、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2、项目布局合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4、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5、不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份数 | 出具单位 | 材料要求 | 材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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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填写 |
必要 电子版为pdf格式;原件扫描 |
空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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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背景、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申请用地情况、其他情况、小结等, 另在报告中说明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是否占用自然保护区等情况)。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自行填报 |
必要 — · —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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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意见中说明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是否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地质灾害等情况)。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通过三级联办平台直接推送 |
必要 内容完整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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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相关产业政策文件、各级政府或其投资主管部门同意(支持)开展工作的函,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立项单位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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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及相应ARCGIS面文件;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还应提供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图。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填写 |
必要 加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公章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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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项目用地涉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出具规划修改方案;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出具规划修改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及现场踏勘论证报告(加盖公章);涉及占用耕地需踏勘的提供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现场踏勘论证报告(加盖公章)。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单位 |
必要 加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公章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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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涉及敏感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定管辖区域)或敏感事项(涉及社会安全、环境风险、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的,提交有批准权限的行业管理部门出具同意的意见。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行业管理部门出具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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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土地分类面积表;项目用地范围拐点坐标;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还需提供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拐点坐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坐标格式为符合“一张图”要求格式内容的TXT电子文件<具体格式见附件>。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单位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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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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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报件资料 | 胡瑞婷、刘惠宇、王璐、由文静 | 0 | 录入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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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服务指南对本事项的规定,申请材料数量齐全,格式等符合要求。 | 于湃、杨建刚 | 1 | 受理,进入审查环节;不予受理,进入送达环节。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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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查细则对该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查。 | 王峰、仝鹏飞、张建刚、王晓玲、张琰 | 10 | 审查结束,进入决定环节。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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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查结论做出许可决定,制作审批文书(证书)。 | 王峰、仝鹏飞、张建刚、王晓玲、张琰 | 9 | 对申请事项做出许可/不许可决定。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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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申请人并送达决定。 | 王峰、张琰 | 0 | 申请人领取审批决定签字确认。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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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条款名称 | 第三十六条 | ||
条款内容 |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 ||
2 | |||
法律法规名称 |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 ||
条款名称 | 第一 | ||
条款内容 | 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
3 | |||
法律法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条款名称 | 第五十二条 | ||
条款内容 |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 ||
4 | |||
法律法规名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
条款名称 | 第二条 | ||
条款内容 |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
企业名称 | 企业征信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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