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只涉及选址意见书核发) | ||
---|---|---|---|
事项编码 | 1100-A-00200-140000-02 | 实施编码/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4000001230116982140115058W0002 |
权力部门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对象 | 法人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涉及收费 | 收费标准 | 不涉及收费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可网上办理 | 是 |
是否一窗办理 | 否 |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 否 |
是否就近办 | 是 | 是否一次办 | 是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全程网办) | 到现场办理次数 | 0次 |
咨询电话 | 0351-7731456 |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 0351-7731315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 | 是 | 结果名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结果样本 | 选址意见书(2).jpg |
1、不涉及永久占地的。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3、项目布局合理。
4、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5、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6、不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份数 | 出具单位 | 材料要求 | 材料下载 |
---|---|---|---|---|---|
1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申请表及申请报告(格式参考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模板,另在报告中说明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是否占用自然保护区等情况)。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填写 |
必要 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规格、填报须知、受理标准等 |
空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2 | 项目建设依据。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立项来源单位 |
必要 — · — |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3 |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及相应ARCGIS面文件;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还应提供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图;城市总体规划图。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自行填报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4 | 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意见中说明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说明是否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地质灾害等情况)。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三级联办平台直接推送 |
必要 内容完整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5 | 项目涉及敏感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定管辖区域)或敏感事项(涉及社会安全、环境风险、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的,提交有批准权限的行业管理部门出具同意的意见。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填写 |
必要 加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公章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6 | 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提交规划选址研究报告,并附专家论证意见;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市级[扩权强县(县)、综改试验县(市)]国土部门 |
必要 加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公章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7 | 位于区域评估范围外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建设项目,需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含专家审查意见及评估成果)及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诺书;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填写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8 | 土地分类面积表;项目用地范围拐点坐标;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还需提供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拐点坐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坐标格式为符合“一张图”要求格式内容的TXT电子文件。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
接收报件资料 | 胡瑞婷、刘惠宇、王璐、由文静 | 0 | 录入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
按照服务指南对本事项的规定,申请材料数量齐全,格式等符合要求。 | 于湃、杨建刚 | 1 | 受理,进入审查环节;不予受理,进入送达环节。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
按照审查细则对该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查。 | 王峰、仝鹏飞、张建刚、王晓玲、张琰 | 10 | 审查结束,进入决定环节。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
根据审查结论做出许可决定,制作审批文书(证书)。 | 王峰、仝鹏飞、张建刚、王晓玲、张琰 | 9 | 对申请事项做出许可/不许可决定。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
通知申请人并送达决定。 | 王峰、张琰 | 0 | 申请人领取审批决定签字确认。 |
1 | |||
---|---|---|---|
法律法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条款名称 | 第三十六条 | ||
条款内容 |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
企业名称 | 企业征信代码 |
---|
常见问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