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新设采矿权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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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00-A-01502-140000 | 实施编码/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4000001230116982000115016001 |
权力部门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时限 | 4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对象 | 法人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涉及收费 | 收费标准 | 不涉及收费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可网上办理 | 是 |
是否一窗办理 | 否 |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 否 |
是否就近办 | 是 | 是否一次办 | 是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全程网办) | 到现场办理次数 | 0次 |
咨询电话 | 0351-7731456 |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 0351-7731315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 | 是 | 结果名称 | 采矿许可证 |
结果样本 | 采矿许可证.jpg |
1、已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并在预留期届满前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
2、采矿权申请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处置的。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份数 | 出具单位 | 材料要求 | 材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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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及公告结果。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委托评审机构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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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油气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含电子报盘文件)。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单位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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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单位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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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营业执照 |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单位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系统自动核验,免提交。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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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对新立采矿权的审查意见。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
必要 内容完整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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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及确认书(原件)或公开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出让收益缴纳凭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单位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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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请煤炭采矿登记的,需提交依法设立煤炭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单位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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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单位 |
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系统自动核验,免提交。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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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采矿权出让合同 |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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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电子格式为pdf,原件扫描 |
样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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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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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报件资料 | 胡瑞婷、刘惠宇、王璐、由文静 | 0 | 符合条件进入下一个环节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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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服务指南对本事项的规定,申请材料数量齐全,格式等符合要求。 | 于湃、杨建刚 | 1 | 符合条件进入下个环节。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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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查细则对该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查。 | 王峰、仝鹏飞、张建刚、王晓玲、张琰 | 9 | 符合条件进入下个环节。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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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查结论做出许可决定,制作审批文书(证书)。 | 王峰、仝鹏飞、张建刚、王晓玲、张琰 | 10 | 符合条件进入下个环节。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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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申请人并送达决定。 | 王峰、张琰 | 0 |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领取结果 |
特别程序名称 | 征求意见 | 完成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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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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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
条款名称 | 第三条第三款 | ||
条款内容 | 第三条第三款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 ||
2 | |||
法律法规名称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
条款名称 | 第三条 | ||
条款内容 | 第三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
企业名称 | 企业征信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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