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资格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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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0400-F-00900-140000 | 实施编码/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40000012150102N2000706002000 |
权力部门 |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办理对象 | 法人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涉及收费 | 收费标准 | 不涉及收费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可网上办理 | 否 |
是否一窗办理 | 否 |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 否 |
是否就近办 | 否 | 是否一次办 | 是 |
办理深度 | 一级标准(现场办理) | 到现场办理次数 | 1次 |
咨询电话 | 0351-7731368 |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 0351-7731315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 | 是 | 结果名称 | 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资格审核 |
结果样本 | 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资格审核.doc |
1、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在民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资产总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从事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20人以上,且占全部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4、兼职的科研人员不超过25%。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份数 | 出具单位 | 材料要求 | 材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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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 和教学用品免税资格审核表 |
原件6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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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 — |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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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盖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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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 — |
请点击名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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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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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核材料是否合格 | 张晓亮 | 1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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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召开论证会,联合民政厅审核 | 吕刚 | 20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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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完毕后,通知办理人取件或邮寄 | 张晓亮 | 9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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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名称 | 《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条款名称 | 第二条 | ||
条款内容 | 第二条:符合上述条件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向科技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免税资格申请,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按本办法第一条所列条件对其进行免税资格审核认定,对经认定符合免税资格条件的单位颁发免税资格证书,免税资格证书标明“颁发日期”,同时函告上述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经认定符合免税资格条件的单位,自免税资格证书颁发之日起,可按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
企业名称 | 企业征信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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