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政务服务平台
山西省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山西省
部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前审核 | 事项编码 | 3500-A-00801-140000 |
实施编码 | 事项类型 | ||
权力部门 | 省文物局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办理对象 | 办件类型 | ||
法定时限 | 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即办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涉及收费 |
收费标准 | 不涉及收费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可网上办理 | 否 |
是否一窗办理 | 否 |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 否 |
是否有前置审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全程网办) |
到现场办理次数 | 1次 | ||
咨询电话 | 0351-96303 | 投诉电话 | 0351-7731315 |
通办范围 | 全国 | 许可数量 | |
结果名称 | 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前审核 | 结果样本 | 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前审核.docx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周六: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 ||
交通指引 | 太原市小店坞城南路50号,乘车路线(79路、836路、870路、877路经停,可在省政务中心(大吴村)公交站点上/下车 | ||
受理窗口 | 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2层25号窗口 |
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第五十六条 | 第五十六条 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在销售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对允许销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标识。 |
特别程序名称 | 完成时限 | 0个工作日 |
1、 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前审核【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前审核.docx】 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