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 ||
---|---|---|---|
事项编码 | 0400-F-00300-140000 | 实施编码/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40000012150102N2140706002W00 |
权力部门 |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时限 | 9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5个工作日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和法人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不涉及收费 | 收费标准 | 不涉及收费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可网上办理 | 否 |
是否一窗办理 | 否 |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 否 |
是否就近办 | 否 | 是否一次办 | 是 |
办理深度 | 一级标准(现场办理) | 到现场办理次数 | 1次 |
咨询电话 | 0351-7731368 |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 0351-4067991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 | 是 | 结果名称 | 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结果样本 |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jpg |
1、《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1986年2月18日国务院发布施行);《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5号)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对省科委“关于重新组建山西省科研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报告”的批复》(晋职改字〔1992〕23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份数 | 出具单位 | 材料要求 | 材料下载 |
---|---|---|---|---|---|
1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材料。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请点击名称下载
|
2 | 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请点击名称下载
|
3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原件5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空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4 | 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职称评审综合考评表 |
原件5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空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5 |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空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6 | 答辩论文 |
原件5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空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7 | 学历证书(附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请点击名称下载
|
8 | 任职资格证书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请点击名称下载
|
9 | 聘任证书(事业单位人员)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请点击名称下载
|
10 | 科技成果获奖证书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请点击名称下载
|
11 | 论文论著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请点击名称下载
|
12 | 有关奖励证书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请点击名称下载
|
13 | 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 |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请点击名称下载
|
14 | 任现职期内历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原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
申请人自行提供 |
必要 无 |
空表下载
请点击名称下载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
对照参评条件 进行审核 | 苏聪明 | 5 | 符合要求的告知准备才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告知原因。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
对照参评条件 进行审核 | 苏聪明 | 5 | 符合要求的告知准备才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告知原因。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
高级:审核、答辩、评审 中级:审核、评审 | 评委专家 | 20 | 高级: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对论文进行答辩打分;共同研究审议投票确定结果。 中级: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共同研究审议投票确定结果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
门户网站公布 | 苏聪明 | 7 | 对符合条件拟获取资格人选在 门户网站公示 |
环节内容 | 办理人 | 时限(工作日) | 办理说明 |
---|---|---|---|
审核 | 待定 | 8 | 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盖章 |
1 | |||
---|---|---|---|
法律法规名称 | 《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 | ||
条款名称 | 见正文 | ||
条款内容 |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任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 各部门和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建立高级、中级、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
2 | |||
法律法规名称 |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条款名称 | 第十二条 | ||
条款内容 | 第十二条 研究院、所成立研究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研究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职务任职条件的工作。高级研究人员的任职条件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一级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授权确定具备评审条件的所属单位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职务的评审。中级以下研究人员的任职条件评审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自行决定。 | ||
3 | |||
法律法规名称 |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 | ||
条款名称 | 第十一项 | ||
条款内容 | 十一、各地区、各部门应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应由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高级评审委员会由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报人事部备案。 | ||
4 | |||
法律法规名称 | 《对省科委“关于重新组建山西省科研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报告”的批复》 | ||
条款名称 | 见正文 | ||
条款内容 | 【规范性文件】《对省科委“关于重新组建山西省科研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报告”的批复》(晋职改字〔1992〕23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征信代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