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打击报复举报人员,不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打击报复举报人员,不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事项编码 1000-B-00100-140000 实施编码/业务办理项编码
权力部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对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行使层级 省级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可网上办理
是否一窗办理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是否就近办 是否一次办
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现场办理) 到现场办理次数
咨询电话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是否依企业、群众申请办理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查看全部
申请条件

无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图
特别程序
设立依据
1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条款名称 第一百零一条
条款内容 第一百零一条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法律法规名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条款名称 第三十条
条款内容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查看全部
窗口信息
咨询电话
受理时间
受理窗口
交通指引
去评价
授权企业列表
企业名称 企业征信代码
办件人类型

常见问题咨询